中化岩土集团
2025-11-27 17:25:28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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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现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服务期限

3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比选人对中选人进行考核,考核优秀才可考虑续签合同,比选人有权不予续签合同)。

四、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

五、采购控制价

不超过20万元/

六、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 执业许可证》且在上一年度经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为分支机构的,应取得其总所授权,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比选;

(三)律师服务团队不少于三名律师,应明确团队负责人;提供服务的律师应当同时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团队负责人须持有律师执业证10 年以上(含本数),其余至少一人须持有律师执业证5年以上(含本数),团队至少有一人须具有3年以上(含本数)为深圳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经验;团队至少有一人须具有3年以上(含本数)为市属及以上国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经验;列席决策会议的法律顾问须持有律师执业证5年及以上;

(四)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受到相关行业行政机关行政处罚;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为公司日常管理和经营业务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意见、建议和办理依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公司重大投资、合资、合作、收购等非诉讼法律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为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

4.对公司治理包括公司章程修订、董事会、股东会等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5.应公司邀请,参加公司召开的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或其他会议,根据公司需要对决策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6.协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投资项目风险尽调、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等工作以及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7.参与起草、审核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8.负责起草、审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确认书、催收函、联系函等各类文书,并根据公司要求,及时给予书面法律审查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9.根据公司要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项目、涉及诉讼案件或仲裁或举报案件、劳动争议、国有资产管理、投资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协助公司加强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11.按照公司需求,拟定合同示范文本,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进行更新;

12.为公司经营过程中潜在纠纷的预防与处理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处理相关法律纠纷;

13.为公司提供业务或经营以及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法律信息和资讯,并根据公司要求,每季度举办一次公司员工法律培训,每季度一次总经理办公会会前学法等法律培训;

14.根据公司需要,接受公司委托出具律师函;

15.根据公司需要,每年提供2件免费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案件类型为在成都地区,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或者被所属公司连带作为第二被告的案件);

16.承办公司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工作要求

1.满足比选人服务内容及中选人服务方案中明确的服务承诺。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按照本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和规范提供法律服务。

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成法律服务事项,积极维护比选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4.按照比选人需求,采用灵活、机动的工作模式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

、比选公告方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公开挂网公示。

九、比选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比选响应人请于20251128日至2025124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资料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1)持报名资料原件到联系人处获取;(2)通过提交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359383359@qq.com)并电话告知采购联系人,经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响应人指定邮箱。

2.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上一年年度年检考核记录复印件;(2)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比选文件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2),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比选响应人单位公章。

十、递交比选响应文件

(一)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81000,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永安公服5楼(可邮寄或快递,以寄出时间为准,寄出当日须将交寄凭证截图发联系人邮箱。选择交寄方式提交的须在开标前送达),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或交寄。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寄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武侯区永安公服5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558732610

联系邮箱:13593833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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